宁夏医学院2008年最新调剂信息




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我院有部分研究生调剂名额,欢迎全国各地初试上线的考生调剂到我院继续深造。 接受调剂专业 调剂要求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公费 病原生物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公费 病理生理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公费 药理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公费 生理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公费 遗传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公费 流行病与统计卫生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公费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公费 中医临床基础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公费 儿科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部分公费 内科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部分公费 外科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部分公费 麻醉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部分公费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部分公费 肿瘤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部分公费 妇产科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部分公费 皮肤病与性病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部分公费 口腔临床医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部分公费 耳鼻咽喉科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部分公费 神经病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部分公费 临床检验诊断学 接受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部分公费 调剂生应符合国家有关调剂政策,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 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否则不能调剂;调剂生自愿填写《宁夏医学院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通过传真报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调剂。我院调剂生有享受公费就读的机会,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到我院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及时与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电  话:0951-4095934      传  真:0951-4077735